浙经天策会计师事务所举办“国办发30号文件”宣讲及部署落实会

       2021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具体措施。为贯彻落实主管部门对《意见》学习宣传工作的指示,11月12日,浙经天策事务所董事长褚梅云同志带领我所合伙人、党支部人员、部门经理、以及相关审计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本次集中培训学习,学习《意见》精神,开展部署落实工作。

      首先,浙经天策事务所董事长褚梅云传达了中注协秘书长舒惠好同志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国办发30号文件”动员宣传暨“一竿子到底”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全面阐述解读了“国办发30号文件”对于今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意义,并结合自己多年工作经验,对照30号文中指出的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一一展开了剖析,传达、讲解“国办发30号文件”及相关典型案例讲解,强调要自觉维护审计秩序、落实行业党建、提高工作要求、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最后董事长褚梅云号召全体员工必须积极主动学习吃透“国办发30号文件”精神,认请形势、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审计职业素养,为行业增光、为行业添彩。

       宣讲会最后,我所资深注册会计师、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一批后备管理人才培养对象高琴玲提交了3000字的《学习国办发30号文件心得体会》,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号召全体员工积极学习“国办发30号”文件,集思广益,开动脑筋,对征求意见稿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意见提交。

 

       通过本次宣讲学习,使我们更加深入了解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社会价值的重要性,行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大家纷纷表示,作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人员,肩负的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以《注册会计师法》和“国办发30号文件”为指引,严格遵守审计秩序,规范执业行为,提高质量意识,助力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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